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。文件旨在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,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,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。具体内容如下: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: 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:加大对粮食主产区、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,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,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。 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: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,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。提升定点帮扶质效,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,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。 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:拓宽抵押担保方式,创新乡村“土特产”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,推广“一链一策”金融服务模式,丰富债券、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。 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:通过投贷联动、组建银团等方式,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,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。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等综合性融资服务,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。 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:增强“农文旅”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,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,赋能数字乡村发展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,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。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: 盘活农村资源资产: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,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。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,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。 优化金融供给机制: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,综合运用货币、信贷等政策,鼓励金融机构发行“三农”等专项金融债券,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。 强化政策保障支持:运用风险补偿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,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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